概况 重庆君知奇律师事务所系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经重庆市司法局于1998年8月批准成立,由合伙人姜丹书、古国富、尧宗林创办(合伙人均为专职律师、均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)
办公条件 重庆君知奇律师事务所原住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中共重庆市直机关工委大楼(系租用)。
经过全所同仁三年时间的艰苦奋斗与努力,购置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号金观音广场中冶大厦12层的开敞式写字楼520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,于2001年9月迁入新址办公。本所正在谋划购置新办公楼,以便为客户服务提供更为优越的工作条件。同时,本所还购置了小轿车、程空交换机、电脑、复印机等。本所优越的办公设施、工作环境既是本所凭自身实力默默地为法制奋斗、为正义奋斗所获得社会客观评价的见证,亦是本所进一步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工作的坚实物质基础。
专业队伍 重庆君知奇律师事务所按照少而精、宁缺毋滥的原则发展律师队伍。律师队伍最大规模时达15名律师。本所现有律师10名,他们是姜丹书、古国富、尧宗林、李炜东、朱荣、瞿正宪、郭伟、徐宏莉、赵泽君、廖正远。同时, 本所还有一批优秀的律师助理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。本所律师均具有大学学历,部分律师具有跨学科双学位、研究生学历学位,具有非常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。本所部分律师具有8年以上的律师工作经历,其中有的律师工作经历长达10年以上,有的律师工作经历超过15年。本所律师年富力强,最大年龄不超过47岁、最小年龄超过25岁。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是本所履行律师职责的基本保障。
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重庆君知奇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极富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律师事务所。本所律师承办了许多在业界很有影响的法律事务,例如:
中保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及其九龙坡支公司、沙坪坝区支公司诉重庆市物价检查所行政处罚案;
杨亚丽诉重庆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局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案;
九龙坡区上游村委员会诉园外园宾馆承包纠纷案;
铜梁数万公斤死鱼案;
重庆华光仪器厂与重庆商业银行中山路支行担保纠纷案;
姜云伟与农行北碚支行储蓄存款纠纷案;
九龙坡无线电专用设备厂与张春借款纠纷案;
重庆金属配套厂与浦益斯汽油机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;
重庆长征机电厂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换地纠纷案。
这些案件,因其高难度性和典型性,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和本市高层部门的高度重视。
社会评价 重庆君知奇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严密的管理约束机制,以保障本所律师恪守职业道德、遵守执业纪律并对社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。自本所成立以来,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本所均未收到客户对本所律师服务之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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